一、项目背景
磐安县临近东南沿海,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在生产生活中,民房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为给受灾群众及时送上急需的救援物资,配合政府做好救灾工作,县红十字会拟与爱心企业、个人共同合作,设立应急救助项目,专门用于灾害的紧急救援。
二、项目内容
广泛动员全社会爱心力量,以单位、个人的捐赠购置救灾应急物资、设备,救助慰问受灾群众,帮助他们应对灾情,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摆脱灾害带来的痛苦。
三、项目实施
(一)资助方式
以单位或个人捐款形式设立应急救助基金,定向用于县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备灾和救援。根据灾情给予受灾群众一定慰问金或购置家庭救助包(包含日常生活用品和必须药品等)。
(二)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捐赠者有权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磐安县红十字会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四、项目回报
(一)捐赠人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相关政策。
(二)对捐赠者在县级媒体上予以鸣谢,并在红十会等有关媒体予以宣传。
(三)单位每年捐赠10万元,连续3年以上,或个人累计捐赠10万元可给予冠名,开展慰问的红包或物资外包装上标示捐赠者名称。
五、捐赠方式
※磐安县红十字会联系方式:磐安县双溪路128号安文街道办事处4楼405室
※捐赠联系电话:0579-84661290
※开户名:磐安县红十字会
※银行帐号:20100008382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