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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9-11-21 访问次数: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文件

 

磐红〔201910

 

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单位:

为协助党和政府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71号)和《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金红〔20171号)文件,现将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设志愿服务基地县红十字会与养老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合作建立红十字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基地,努力搭建红十字会参与养老志愿服务的平台。年内,建立不少于1个县级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基地。

(二)完善基本硬件设施县红十字会为志愿服务基地、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场所配备红十字急救箱和其他救护设备,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博爱超市,为贫困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的人道救助。

(三)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开展专兼职养老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照护技能和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对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成员开展相关培训。年内县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集中培训,要安排应急救护员取证培训课程。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要结合救护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主动对接所在地养老机构,组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参加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到2020年普及率达到60%以上。

(四)定期组织志愿服务。红十字会、民政、卫健和红十字志愿队要加强合作,建立以红十字志愿者为核心的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开展生活照料、送医送药、心理咨询、康复指导等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拓宽人道救助渠道。通过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爱心桥等救助项目,在对孤寡、高龄、失能、失智等老人进行关心关爱的基础上,加强对两捐家庭老人的抚恤慰问。

(六)加强养老服务褒奖。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确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的宣传表彰,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二、部门职责

(一)红十字会: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协调与实施。招募并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对养老服务专兼职人员、志愿者及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成员开展照护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有红十字特色的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爱心企业(人士)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拓宽对困难老年群体的帮扶力度,及时开展人道救助。

(二)民政局:将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养老服务相关规划,研究支持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相关任务要求。提供老年人基本信息、需求信息和养老工作相关情况,协助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的人员组织,支持红十字会在养老护理员中开展照护技能和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三)卫健局:推荐选送骨干医护人员参与省市红十字会养老服务师资培训,在医疗机构建立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志愿服务队赴养老服务有关社区、机构开展义诊、健康讲座、老年护理等志愿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相互支持,积极探索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方式、方法,形成有效载体和工作机制,整体提升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二)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养老服务工作关系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部门间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在充分发挥自身在养老服务领域优势的基础上,做好相互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更好地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体现社会文明程度,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对工作开展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磐安县红十字会                 磐安县民政局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8月8日

 

 

 

 

抄送: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陈远志副书记,蒋秋良副主任,吴志军副县长,金天寿副主席。

磐安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

 

10号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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